新双峰评论丨深入践行“四性” 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
2022-12-21 15:44:4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:bm@ldsf.com.cn | 编辑:李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8979

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,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、深化机构改革、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入推进改革创新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,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作了一系列重要部署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就要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、战略性、权威性摆在重要突出位置,围绕高质量发展,找准工作着力点,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,以实际行动体现新担当、实现新突破、展现新作为。

突出政治性,加强党的全面领导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、执政资源,应该由党中央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需要进行科学配置”。机构编制工作事关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,事关执政资源的调整分配,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,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、组织路线,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。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关、政治机关,要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。在上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,双峰县自始至终将政治性贯穿于机构改革各项工作,以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,将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。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了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,从机构职能上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、各方面、各环节,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作用。统一设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。二是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、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,督促各部门党组(党委)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,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动议、论证、审议决定、组织实施、监督问责等工作程序。通过系列举措,不折不扣完成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的系统性、整体性重构,提高了党把方向、谋大局、定政策、促改革的能力,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加强。

突出人民性,提升为民服务效能

党的二十大报告将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”摆在“六个必须坚持”的首位,将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”作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“五个重大原则”之一。机构编制工作虽然不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,但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背后都同管理体制机制相关,需要在机构设置、职能转变、编制调整等方面下功夫。近年来,双峰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在教育文化、卫生健康、人才战略、乡村振兴等民生服务领域,加大了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。一是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,作为全县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要抓手,在高新区率先推行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。高新区不仅全面承接16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审批环节,且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90%以上,通过“跨行业、跨部门”的职能重塑、流程再造,打通了服务企业“最后一米”。改革经验材料被《湖南日报》、《娄底工作》、红星云等媒体专题推介。二是聚焦改革发展所需,动态调整编制配置,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。精简收回事业编制,不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编制保障,《双峰县委编办多措并举 实现编制管理提质增效》经验材料获中国机构编制网、红星云专题推介。先后开展2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,精准核编,确保城乡教育资源均衡。聚焦人才发展战略,在总量内统筹调剂事业编制,建立人才引进编制管理专户,为引进高、精、尖人才提供编制保障,《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加快人才强县建设》经验材料获红星云、《娄底工作》专题推介。在编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,补充乡镇(街道)事业编制49名、行政编制16名,并出台乡镇(街道)事业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,补充乡镇急需农业、水利专技特岗人员,有效缓解乡镇(街道)人员年龄结构断层的压力。这一系列重要措施,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突出战略性,不断深化机构改革

党的二十大部署了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,深化事业单位、行政执法体制、金融体制、文化体制、医药卫生体制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。机构编制工作作为改革的“基础工程”“前端工程”,是全面深化改革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。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,要自觉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工作,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“生命线”,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重要抓手,坚持“优化协同高效”,大力探索实践,让机构编制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。一是在深入调研评估上一轮机构改革、做好“后半篇”文章的基础上,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,全面开展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,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精神,打破条块分割,合理规划布局,按照“瘦身”与“健身”相结合的原则,进一步优化整合“小、散、弱”事业单位,科学设置机构,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。二是在对标对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、金融体制、医药卫生体制等专项改革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机构优化整合、编制科学配置、人员合理流动的有效途径。同时突出各专项改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和协调性,形成改革合力。三是强化编制管理创新,不断推进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。按照中央关于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部署要求,进一步深化“编制周转池”制度实践创新,积极探索各级各类编制资源实现科学配置的有效路径,加大跨区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统筹调配力度,做到向深化改革要编制、向科学管理要编制,不断提高编制使用效益。

突出权威性,强化监督检查力度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编制就是法制,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、权威性”。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机构编制工作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,是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“基本法”,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、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。一是严格落实《条例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,坚决把好标准程序关、操作执行关,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“三定”规定履行职责、设置机构、配备人员,加强机构编制核查,切实维护“三定”规定权威。二是对照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,综合运用约谈告诫、问题纠正、通报诫勉等手段,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单位党组织、人员的处理、问责、通报力度,做到有错必究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。三是强化督查合力,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,善于借助纪检监察、巡视巡察、审计督查的工作力量,加强协作配合,建立健全情况通报、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,并加强成果运用。四是坚决克服轻监管的惯性思维,坚决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的评估,对违反《条例》以及配套法规的情形敢于“亮剑”,真正让机构编制制度“长牙齿”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。

一审:李娟

二审:欧阳亚辉

三审:刘郁鑫

责编:李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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